地方會車糾紛竟辱罵執勤員警  男子涉公然侮辱遭判罰

會車糾紛竟辱罵執勤員警  男子涉公然侮辱遭判罰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長陳昱宏。(民眾日報方笙楠攝)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日前文山第一分局員警執行勤務期間,途中因窄巷會車不易遭一名男子於公開場所當眾以不雅言詞辱罵,警方蒐集相關事證後,依法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該男子涉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嗣經法院審理,已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判處新臺幣3,000元罰金。

文山第一分局表示支持同仁嚴正執法,依法執行公權力,並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或對執法人員執勤作為有疑義,應循理性溝通及合法管道反映,切勿以侮辱性言詞攻擊他人,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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