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監院:病患依賴呼吸器恐被迫續命 衛福部應研議保障機制

監院:病患依賴呼吸器恐被迫續命 衛福部應研議保障機制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二十五)日指出,公費安置於醫院呼吸照護病房的病人中,有些意識不清且長期無家屬探視,可能被迫延續生命,甚至在臨終時仍遭急救,造成極大痛苦。衛福部應研議保障機制。

監察委員田秋堇表示,根據衛福部資料,自民國100年至113年底,社政單位公費安置103名呼吸器依賴患者,其中79人無家屬探視,76人安置時意識不清。部分病人已臥床超過13年,安置時年齡超過85歲的有10人,未滿14歲的有8人。

田秋堇強調,這些病患多為弱勢群體,醫療費用由健保支付,其他費用由社政單位補助,但他們多數意識不清,甚至終生昏迷。

雖然台灣已制定相關法律保障末期病人拒絕心肺復甦術的權利,但許多公費安置病人未能在安置初期了解其法律權利。田秋堇指出,社工師確認病人無近親後,醫療團隊應共同決策撤除維生設備,但實務上執行困難,100年至113年僅有1人完成。

目前對於長期依賴呼吸器的病人是否屬於生命末期尚無共識,醫護人員為避免醫療糾紛仍全力救治,未能終止維生醫療。田秋堇呼籲衛福部應凝聚醫界共識,發展適當的撤除維生設備評估工具,並保障病患及家屬了解善終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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