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某公寓昨〈8〉日發生火警險些燒燬整層樓,經查因案主開伙煮食有事離開廚房,所幸家中小孩聽到住警器鳴報的聲響「火災~火災~發生火災~」才發現廚房冒出火光及濃煙,嚇得趕快通知大人撥打119報案並避難。幸未造成火勢擴大及人命傷亡,其功應歸該戶裝置住警器及早示警。
新北消第一大隊長羅凱文表示,火警發生時應立即撥打119報案電話並大聲呼救及迅速逃生,廚房爐具「應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避免因事忘記在煮食而發生火災。
另外,目前市售住警器也有定溫型可專供廚房安裝使用,不須配線、可獨立安裝黏貼於天花板或牆壁上,非常便利,能提醒民眾即時逃生及應變,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

羅凱文進一步說明,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
因此,依法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