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近日先後公布與台灣及印尼簽署的互惠貿易協定(ART)內容,針對雙邊關稅、農產品豁免與非關稅壁壘改革提出具體安排。兩項協議被視為美方在印太區域重塑供應鏈與貿易秩序的重要布局,但生效時程尚未確定,加上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授權範圍引發司法爭議,使協議未來執行仍存在不確定性。
台灣版本:互惠關稅設門檻 部分產品歸零
根據公布內容,原產於台灣的商品輸往美國,原則上適用15%的互惠關稅或既有最惠國稅率,採較高者為準。換言之,若某項產品原本稅率高於15%,將維持較高標準;低於15%者則可能被補足至互惠稅率水準。
同時,美方針對特定商品提供關稅豁免或降至零的安排,其中包括部分工業產品與農產品。不過,豁免項目範圍有限,且多附有原產地或用途條件,並非全面性開放。
在對等安排下,美國原產商品輸往台灣的部分關稅也將分階段調降,部分產品於協議生效後即降為零。市場分析指出,此舉有助於提升雙邊高科技、能源與農產品貿易往來。
印尼版本:互惠關稅上限19%
印尼版本則規定,原產於印尼的商品輸美適用的互惠關稅上限為19%。與台灣版本類似,美方對部分產品提供關稅減讓或豁免,但整體架構仍保留一定門檻。
印尼在鎳礦、棕櫚油與關鍵原物料供應鏈中的地位備受關注。外界認為,此次協議象徵美方深化與東南亞資源型經濟體的合作,以強化電動車電池與能源轉型供應鏈布局。
非關稅議題同步納入 制度調整壓力升高
除關稅安排外,兩項協議亦涵蓋智慧財產權保護、強迫勞動進口限制、監管透明化與農業市場准入等議題。台灣與印尼均承諾進行一定程度的政策調整,以貼近美國現行貿易與產業規範。
支持者認為,制度接軌有助提升投資信心並降低長期貿易摩擦;但亦有觀點指出,法規修正與行政調整可能增加企業合規成本,短期內對部分產業形成壓力。
生效時間未定 IEEPA授權成關鍵變數
兩項協議尚未正式生效。台灣版本需在雙方完成內部程序並書面通知後翌日生效;印尼則於完成法律程序並交換證明文件後90天生效,或由雙方另行約定日期。
不過,美國最高法院近期對IEEPA授權範圍提出質疑,認為該法未必賦予總統全面調整廣泛關稅的權力。若相關互惠關稅法律基礎遭削弱,協議中以關稅為交換條件的其他承諾是否持續有效,將成為後續觀察重點。
整體而言,美國與台灣、印尼簽署的互惠貿易協議為區域經貿版圖帶來新變化,在供應鏈重組與地緣經濟競逐背景下具象徵意義。然而,法律基礎與政治程序仍待釐清,實際效益有待時間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