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對抗AI內容竊取 百年「熱點新聞」原則重獲關注

對抗AI內容竊取 百年「熱點新聞」原則重獲關注

為應對人工智慧(AI)工具未經授權抓取新聞內容的挑戰,新聞業界正重新審視美國一項百年歷史的「熱點新聞原則」。該原則雖在近期訴訟中遭駁回,但仍被視為對抗AI內容竊取、保護新聞勞動成果的潛在法律武器。

新聞業界正積極探索如何應對人工智慧(AI)工具日益普遍的內容竊取行為,並試圖尋求法律途徑保護其原創性。面對AI未經授權抓取(scraping)新聞內容以生成自身產品的挑戰,美國一項百年歷史的法律原則「熱點新聞原則」(hot news doctrine)正受到重新審視,可能成為對抗數位盜版的潛力武器。

近期在 Reddit 平台上,一名用戶宣稱已開發出一個AI工具,能抓取地方新聞並生成完整的播客音檔。這項行為凸顯了AI刮取工具對新聞業商業模式的潛在威脅,特別是地方新聞報導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與資源。這些未經授權的AI生成內容,實際上是建立在他人勞動成果之上。據《Nieman Reports》報導,由全國性AI播客網絡Durham News Today發布的一篇簡短音頻報告,其內容與紀事報(Duke Chronicle)上一篇關於撐竿跳選手勝利的報導高度相似,而Durham News Today與紀事報之間並無任何附屬或內容共享協議。

美國法院的歷史判例揭示了這項挑戰的複雜性。例如,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與國際通訊社(International News Service)在1918年的一場訴訟中,美國最高法院便確立了「熱點新聞原則」。當時美聯社指控國際通訊社竊取其耗費大量心力的報導內容並重新發布。最高法院裁定國際通訊社的行為構成不公平商業競爭,因其「未經耕耘便欲收穫」的行為,竊取了他人透過勞動、技能和金錢取得的資料。此原則旨在保護新聞業者在短時間內,其勞動成果不被競爭者無償取用。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教授維多利亞·史密斯·埃克斯特蘭(Tori Ekstrand)曾指出,這項原則的核心在於保護新聞工作者付出的勞動與心血。

然而,在網路時代,「熱點新聞原則」作為法律工具面臨諸多挑戰。1997年,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NBA對摩托羅拉(Motorola)SportsTrax裝置的訴訟,儘管法院認可該原則的適用性。2011年,該法院再次駁回金融公司對某金融新聞聚合器的提告,理由是「熱點新聞原則」與聯邦版權法有所衝突。

最新的案例發生在2025年4月,美國聯邦地區法院駁回了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對OpenAI與微軟(Microsoft)提起的「熱點新聞原則」訴訟,主要基於版權預先審理(copyright preemption)原則。法院認為,使用紐約時報報導來訓練AI工具並非「搭便車」,但若AI抓取新聞報導轉化為具競爭性的AI內容,則可能構成。

儘管遭遇挫敗,美國最高法院從未推翻「熱點新聞原則」。專家認為,該原則若要成功應用,應著重於保護新聞製作的勞動與資源投入,而非版權,以符合其原始的不公平競爭立論。透過訴諸不公平競爭,而非單純版權侵權,新聞機構有望能透過精心設計的訴訟來對抗AI內容竊取者,確保新聞業在數位時代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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