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來國內發生多起毒駕傷亡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內政部5月19日於刑事警察局偵防大樓召開「向毒駕宣戰 打擊 喪屍煙毒」記者會,由內政部長劉世芳、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云綺等相關部會共同出席記者會,並由刑事局毒緝中心主任吳東文警政監報告打擊毒駕相關策略及近期查緝依托咪酯類毒品成效,同時記者會中也由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展示及說明查獲相關毒品等成果。

劉世芳表示,綜觀毒駕成因大部分與吸食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一旦駕駛人於駕車時併吸食該類電子煙毒,將迅速產生「肌躍症」及「意識不清」等症狀,進而造成車輛失控衝撞,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故唯有自源頭加強查緝,始能機先防制毒駕發生。內政部警政署以政策引導及專案查緝等方式,積極溯源查緝依托咪酯類煙毒分裝場案件,統計115年1月至4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計148公斤,機先攔阻150萬顆毒煙彈流入社會,戮力從供應鏈源頭強力打擊掃蕩。
為有效打擊毒駕,內政部警政署於114年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之新式執法政策,大幅改變過往僅能「事後採尿」追溯之執法困境,並在全國警察同仁不遺餘力之強力查緝下,115年1至4月共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相較於114年同期,攔阻量能已大幅提升2.7倍,成功守護上萬個可能因毒駕而破碎之美滿家庭。

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亦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藉由上述兩項新策略之雙箭齊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另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另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之堅定意志。
內政部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將從前端強力打擊毒品,接續後端跨部會聯防機制,全面傳達政府「向毒駕宣戰!」之決心,共同守護國人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