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文琦
媒體報導,針對中國大陸電影目前在台灣上映採取「抽籤配額制」,一年僅10部名額能在台灣放映的「規定」,日昨,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北京在2010年已取消台灣電影在中國大陸公映的數量限制,希望台方亦能取消中國大陸電影在台公映的數量限制。對此,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則強調,在中國大陸任何一部片子要上映必須受到審核,「政治上要能夠過得了關」,並不是取消配額數量,就表示台灣的電影可以隨意進去。
為此,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還舉中國大陸導演婁燁新片《一部未完成的電影》勇奪金馬獎最佳影片、最佳導演後的「特例」,「可免抽籤獲准在台上映」的例外通融;而另一部描繪中年男同志出櫃的中國大陸電影《漂亮朋友》,大陸演員張志勇雖拿下金馬影帝,唯該片因未抽中配額,且「同志題材」亦禁止在中國大陸上映,因而面臨了兩岸均無法上映的窘境來作為論述的「呈堂證供」與「法理論證」云云。
坦白說,筆者對陸委會與梁文傑的批判亦不在少數,然而,一碼歸一碼的「實話實說」,雖然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已在2010年取消台灣電影在中國大陸公映的「數量限制」,唯誠如梁文傑所言,台灣電影若要在中國大陸上映的話,仍須受到很多審核,不是台灣電影想要進去就能進去,而必須在政治上「能夠過得了關」,那這樣就極易變成是「非政治領域」的「無形天花板」,確實不是所謂取消配額數量就可以「實事求是」的解決問題。準此,這件事,梁文傑站的住腳。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胡文琦:淡江大學戰略所碩士、政治評論家、親民黨發言人
原始新聞來源 【胡文琦專欄】就事論事,梁文傑站的住腳 臺灣郵報.